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儿童节的变迁,承载着不同时代的教育理念与社会期许。在焦作市档案馆的馆藏中,1946年太行行署《关于“四四”儿童节指示》和1950年焦作矿区教育股《六一国际儿童节总结》两份泛黄的档案,记录了儿童节的变迁,也见证着焦作地区儿童事业的时代更迭。
“四四”儿童节:烽火岁月里的革命启蒙
1931年,中华慈幼协会向南京国民政府提议设立儿童节,旨在唤起社会对儿童的关注与保护,该提议获得批准后,自1932年起,每年4月4日被正式定为儿童节。
民国时期的焦作处于战乱与变革交织的年代,“四四”儿童节的庆祝活动兼具教育性与政治性。留存于焦作地方档案中的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三月《太行行署关于“四四”儿童节指示》(当时焦作隶属太行行署第四专区管辖),勾勒出当时庆祝活动的核心脉络。

1946年太行行署部署儿童节活动的核心是“以教育是政治斗争武装的精神,奠定本年城乡小学教育与社会教育的基础”。要求,儿童节活动既要注重儿童人格尊重与民主启蒙,也要强调劳动教育与社会参与,明确指出要废除打骂制度、建立儿童组织,肃清奴化教育,与封建不民主教育作斗争,契合解放区培养革命接班人的理念。
劳动教育是当时的重要内容,《指示》规定纪念活动要与减租减息、发展生产结合,培养儿童劳动观念,鼓励儿童参与学校生产、料理家务、帮助劳工和农家,克服剥削思想。同时,节日期间会举办健康比赛、成绩展览,筹备歌咏、跳绳等文体活动,开展师生调查统计,还动员商家减价出售儿童用品,游乐场提供便利,医院为儿童接种牛痘,系统性推进儿童教育。
这一时期的“四四”儿童节虽有浓厚时代印记,但始终围绕儿童成长,为焦作儿童提供了表达自我的平台,也为新中国儿童工作奠定了基础。
“六一”儿童节:新征程上的成长期许
1949年11月,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将每年6月1日定为国际儿童节。新中国成立后的当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作出规定,将“六一”国际儿童节定为中国的儿童节,新中国儿童事业与国际接轨。

1950年,焦作矿区迎来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个“六一”儿童节,一份《六一国际儿童节总结》详细记录了当时的庆祝情况,凸显了“以儿童为中心”的教育理念。
宣传教育是核心任务,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国际儿童节意义,引导树立正确儿童观,同时对儿童开展国际主义教育,通过新旧社会对比,让儿童体会新中国优越性,树立爱国情怀与国际视野。
表彰先进与文体活动是亮点,当年评选模范儿童140名,激励儿童进步;各学校举办小型运动会和成绩展览,展出教具、标本、学生日记作文等,全面展示学习成果,更注重综合素质呈现。
档案还客观记录了当时国语、算理、历史、明德等课程的不足,体现了教育工作者的实事求是,为后续改进提供参考。
与“四四”儿童节侧重政治启蒙和劳动教育不同,“六一”儿童节更注重儿童的全面发展和国际视野的培养,旨在为新中国的建设培育合格接班人。

1953年焦作矿区“六一”儿童节留念(焦作市档案馆藏)
之后的“六一”儿童节逐步体现了新中国在儿童事业上的制度性进步,各级学校开始系统建立少年儿童队(后改为少年先锋队)组织,将儿童工作纳入国家教育体系。卫生部门结合节日开展儿童健康检查和疫苗接种,用国家力量保障儿童基本权益,使得“六一”不仅仅是一次庆祝,更成为推动儿童福利制度化的一次契机。
从“四四”到“六一”,儿童节的变迁是中国儿童事业的缩影。档案文献的记载,承载着不同时代对儿童的期许与关怀,见证了他们从烽火岁月中的“小战士”,成长为新时代里的“小主人”。
撰稿人:王雪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