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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三项整改任务验收
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18来源:焦作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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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承担的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三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并通过了核查验收。按照省环委督察办《关于规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通知》(豫环委督察办〔20241号)要求,现将该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焦作市23家违规取水企业中,有14家企业的自备井尚未整治。部分地区中水回用推进不力,河南电力公司沁阳发电分公司应于2023年全部使用中水,当年地表水使用量仍达432万立方米。

二、整改措施

1、2024年6月底前,对14家企业的自备井安装计量设施,单独计量水量,定期巡检,加强管理。

2、对违规取水问题建立台账,落实责任,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3、改造节水供水设施、设备,提高河南电力有限公司沁阳发电分公司中水使用比例,2024年12月底前达到70%,2025年12月底前达到100%。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14家单位中6家单位停业或倒闭、3家单位已接通自来水源、1家单位不需用水、2家单位不存在、2家单位年取水不超过1000立方米,计量设施已全部安装到位,每月进行巡检,完成整改。

(二)对14家违规取水企业已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已整改完成。

(三)河南电力有限公司沁阳发电分公司安装声波节水装置,单位发电量蒸发风吹水量年降低15%。改建了取水泵站,增加中水使用量。2024年在第三污水处理厂新建一座5000立方米蓄水池,最大限度使用中水;2025年该公司在其厂区新建一座3万立方米蓄水池,用于储存和调节中水水量。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生产用水使用中水984.57万立方米,使用地表水420.32万立方米,中水占生产用水比例达到70.08%;2025年9月起,该公司中水使用占生产用水比例达100%,完成整改任务。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6月25日,共5个工作日),向河南省水利厅反映。

联  系  人:郭广颖

联系电话:0371-65571273

电子邮箱:ggyoffice@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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