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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生源地助学贷款昨日开始受理
受理时间截至9月15日

发布时间:2026-07-16来源:焦作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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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记者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市2026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于7月15日开始受理,受理时间截至9月15日。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等)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如何申请助学贷款?

首次贷款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材料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办理。所需材料: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到现场前请通过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完成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提交申请后导出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无打印条件的在办理现场导出打印);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在办理现场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及提交相关材料;借款学生本人身份证信息办理的手机号,正常使用中。

续贷学生通过电脑端学生在线系统或手机端国家助学贷款APP进行线上操作,填写“续贷声明”,提交远程续贷申请,无须到现场办理;如无法进行线上操作,请联系所在辖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老师,经允许后可到现场办理。

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温馨提醒:谨防金融诈骗。近期有不法分子冒充教育部门或国家开发银行工作人员,通过多种手段骗取借款学生及家长钱财。请各位同学务必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任何代理还款、征信修复及“维权”骗局,国家助学贷款在办理过程中不会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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