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畅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焦政办〔2022〕45号)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3-20 15:23 信息来源: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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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城市安全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决策部署,积极推进畅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突出问题,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主要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河南省消防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城市消防规划规范》(GB51080-201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等国家标准规范。

三、主要内容

《方案》结合近年来我市在消防通道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借鉴近年来各地在消防通道治理方面好的经验做法,明确了治理重点和整治措施,并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压实了各级各部门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责任分工。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整治重点。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商业店铺人员住宿部分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等障碍物;大型公共商业建筑外墙违规设置的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等障碍物;居民小区、商业密集区、城中村内违规设置墩柱等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以及擅自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公共疏散通道、疏散楼梯间内存放影响安全疏散的杂物、电动车,堵塞、锁闭安全出口以及常闭式防火门损坏、处于开启状态等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2.整治措施。针对整治重点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方案,依法依规责令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整改,对拒不改正的,采取临时查封、强制拆除、罚款等行政手段予以解决,对久拖不改、屡治屡犯的,依法从重处罚。

3.整治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统筹谋划,组成的专项治理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协调专项治理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行业职责,牵头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畅通生命通道治理工作,将其纳入消防安全大检查以及各行业系统专项治理工作范畴。各生产、经营、管理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从严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改。通过专项治理,各县(市、区)要排查出一批火灾隐患突出的“城中村”、车站周边地区、“三合一”店铺集中的商业街,作为重点整治区域,提请政府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