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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分工


刘希有(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王所成(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组织人事、党风廉政建设、机关财务、驻村工作队等工作,分管办公室;

秦旭晨(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宗教工作、意识形态、平安建设工作,分管宗教科;

桑传法(二级调研员)负责民族工作,分管民族科、清真食品管理科;

买林波(四级调研员,办公室、党建办主任)负责机关工会、依法行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助桑传法联系民族工作。